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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献血法》20周年,你应该知道的几件事

2018年101日,普天同庆的祖国生日即将到来。这一天,也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施行20周年。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,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,我国于1998101日正式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。

《献血法》施行之前,我国也曾经历了有偿献血的黑暗史,这样的血液质量存在着高风险。《献血法》的施行使血液更安全,也保障了无偿献血者的权益和尊严。比如,《献血法》中明确规定:“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、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按照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。”也就是说,无偿献血者可以在标准之内免费用血。然而,总有人误解“无偿献血,有偿用血“这点,其实使用血液本身是不收取费用的,用血时收取的是血液采集、检测、制备、储存等所需的成本费,需用血者自己承担。

据国家卫健委统计,《献血法》施行20周年以来,中国献血人次从1998年的32.8万,上升到2017年的1459万;献血量从1998年的400万单位(800吨),提高到2017年的2478万单位(4956吨),献血量足足增加了5倍之多。

鹤城,这座历史文明古城,集聚着众多爱心人士、志愿者,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助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,他们用一股股流淌的热血让这座城市更具温度……《献血法》实施20年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长足发展,连续105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,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183人、银奖315人、铜奖927人。全市现有献血点、献血车共12处,2017年全年采集全血38003人次,14,035,160毫升,采集机采血小板3350人次,4346个治疗量。

出生、怀孕、意外、疾病,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跟血液打上交道,《献血法》的正式施行,确立无偿献血为医疗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,以爱心、自愿原则为出发点,血液的质量与安全才能得到最大保障,这部关系到所有人的法律,无形之中一直在保护着你我他。

本文转载自2018年9月30日《齐齐哈尔日报》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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