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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不能参加献血?

为了保证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,卫生部颁布《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献血:
 
1. 性病、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。
 
2. 肝炎病患者,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,丙性肝炎抗体阳性者。
 
3. 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,如经常性荨麻疹、支气管哮喘、药物过敏(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)。
 
4. 各种结核病患者,如肺结核、肾结核、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。
 
5. 心血管疾病患者,如各种心脏病、高血压、低血压、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。
 
6. 呼吸道系统疾病患者,如慢性支气管炎、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。
 
7. 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,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、慢性胃肠炎、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、肾病综合症、慢性胰腺炎。
 
8. 血液病患者,如贫血、白血病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、凝血性疾病。
 
9. 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,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、甲亢、肢端肥大症、尿崩症及糖尿病。
 
10. 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,如脑炎、脑外伤后遗症、癫痫、精神分裂症、癔病、严重神经衰弱等。
 
11.  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,如黑热病、血吸虫病、丝虫病、钩虫病、囊虫病及肺吸虫病、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。
 
12. 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。
 
13. 做过切除胃、肾、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、。
 
14. 慢性皮肤病患者,特别是传染性、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,如黄癣、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。
 
15. 眼科疾病患者,如角膜炎、虹膜炎、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。
 
16. 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,如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皮肌炎、硬皮病等。
 
17. 有吸毒史者。
 
18. 同性恋者、多个性伴侣者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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