献血者本人:
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,本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和《无偿献血证》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:
(一)5年内,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;
(二)5年后,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;
(三)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,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
(四)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,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
(五)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,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。
献血者直系亲属:
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。
注: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,先交付用血费用。在用血后的6个月内持相关证件,到原采供血机构办理返还手续。
直系亲属是指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;也包括同一户口的祖父母和未成年的弟妹。